2009年4月26日

燈光燦爛旁的黑暗

台灣五日遊, 跟以往外遊的最大分別, 是全程把自己的手機關掉, 只因沒有急需分享趣事的人, 也再沒有一日聽不到我聲音便憂心忡忡的人. 另一不同之處, 是沿途拍下的照片, 跟過去十年八截在大城小巷所捕捉的氣味, 全都不見了.

因緣際遇下, 我出門的次數總比他多. 除了一向自命在攝影方面有天份, 可以在他面前班門弄虎一番外, 還想讓他藉著我雙眼睛看到世界的另一些角落. 而那些角落, 可以是一塊地磚, 一堆亂七八糟的霓虹燈, 甚至是一個身影. 在互相影響之下, 只要他有出門, 我便可認識到一些從來未見過而別緻的街燈. 最重要的, 是可以做回自己, 即使照片拍出來的效果不佳, 水平不達, 那位忠實的讀者還是會微笑著稱讚我的心意.

那個在陽明山的傍晚, 肉身享受著台北市美景, 本想高舉相機, 但想到拍給誰看, 心情變得不容易起來, 便唯有默默地吃著美味的牛奶鍋, 再偶而抬頭傳神貫注地看夜景. 我估計, 他應該會頗喜歡那兒. 然後耳邊響起 Amy Winehouse 一系列歌曲. 我一向跟紅頂白, 所以雖不喜歡她, 也對某些歌某些事有所認識. 只有他不斷堅持, 說她只憑外圍力量而成名, 聲線也不見得特別迷人, 不過在臨終前的一陣子, 他竟詭異地在家不停哼著 'They tried to make me go to rehab but I said 'no, no, no''. 不論怎樣, i go back to black.

他喜歡的音樂, 往往都另類得令我覺得自己流於低俗. 他說最最最能接受的AW, 只是那首在 Bridget Jones 內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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