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很小的年紀開始,姨姨就教我,每次外出旅行,總要帶一本小簿子旁身,寫下所見所聞,到後來翻看便覺有趣。現在我基本上是一日不可無Moleskine,事無大小,我都會寫下來,有時是怕了自己轉個頭便忘了,有時忽然想到的昨夜夢到的都會用最原始的方法記下來,當作是治療的一部分。十年前踏足歐洲時也不例外,要是那時候iPhone和 netbook等科技橫行,我跟朋友的旅行點滴就會每天 blog一blog,跟大家分享,雖然我知道,歐遊也不是什麼大不了吧。想著想著,就發現這十年好像沒有做過什麼大事,但又好像經歷了很多,而自己還沒有長大,縱使已歷過了很多年過半百的人才會遇到的事。
那時,除了用小簿子做journal,出這麼遠的門,電話也不帶一個,要每星期特地在市中心或山頭找公共電話亭入硬幣打電話回定報平安。那時我打電話大多是找男朋友,好幾次要迫同行的朋友走到老遠找電話,又被迫聽著我們親暱的對話。要是多過二天收不到我的來電,我又沒有手機攜身,男朋友只能為我乾急,直至我再次向他報平安才舒一口氣。
那時,我們每人肩上有個差不多高過自己的大背包,當中有很大的空間要騰出來,為的是存放二十多筒柯達菲林。那時,還沒有數碼相機。在德國上課時,忽然心血來潮要沖晒跟男友拍的照片,便以兌換成港幣80元沖晒一筒菲林的天價沖了三筒。那時,在德國用的是馬克,歐羅還未出世。還有很多很多的那時,不只是王菲唱的還是林夕寫的,我真的記得當日在巴黎旅館的門牌。要是隨意把我丟在巴黎街上,我也懂得走回去那兒。
忘了十年前有沒有認真向同伴ipsa道謝,近日我倆重溫往事,都憶起無數差點遺忘了的歡笑。現在好想感謝她,那次旅程實在令我有很多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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