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8日

按程序, 週一到政府求職中心, 該處代為申請失業金, 也把我的資料放進他們的資料庫. 嬸嬸一看那封解僱信就說不行, 要有一特定的表.格. 大小公司都會認識該表格1234. 不肯給的, 去投訴.

戇豆和英女皇提議向公司作最後通碟, 今次到了大廈大堂站著了一個小時, 期間人事部下來交涉了一回, 老闆從內地打了三次電話給我, 內容跟之前的大同小異, 先恐嚇, 繼而嘲弄, 再游說...我知道他們是不會有什麼行動的了, 便離開公司, 直搗'勞工處. Well, 勞工處, 幾十人在等候, 等了很久, 輪到我的時候, 我先問好了所有一切投訴的機制, 還沒有正式'出手', 人事部剛打電話說我要的文件已預備好, 可隨時回公司取. 勞工處的職員說, 基於我沒有簽字, 原來公司還欠我半個月薪水! (有薪假和按比例的第十三和第十四個月糧), 無怪乎老闆娘差點兒捉著我的手簽…

週二上午再去求職中心, 辦妥所有手續, 便正式展開食綜援的日子. 當然一點也不光彩, 但從實際的角度來說, 總好過一面找工一面吃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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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曲告一段落, 還望五月初會收到餘下的薪金, 否則三部曲要開後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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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人能告訴我背後的真正動機, 估計的有幾個可能性, 也許我這股怒氣還沒有散, 我仍然很想尋根究底. 不過我相信, 這將會是我小小的 X-File, 再過些時候, 我未必再有興趣想知道真因了.

4 留言:

匿名 說...

嘩! 你好勁呀!如果我係你, 可能真係企係度唔知點算.....

ke 說...

我勁就唔會比人trap到啦...

Florence Lai 黎凱欣 說...

點都好, 就當休息一下好了, 養精蓄銳嘛

匿名 說...

Cathy, 你好勇敢呀, 真理尚存!!!